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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公办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教师不足的问题,改善学前及特教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 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录学校均为桦南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桦南县教育体育局。
具体岗位
幼儿园教师30名(包括县直和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幼教及特教事业。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身心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教专业可以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幼教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特教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医学康复专业或特殊教育专业。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精神类疾病及传染类病史,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7月1日---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桦南县人社局406室,联系人:施永剑,
联系电话:18545401915,报名邮箱:hnxrsj@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 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2015年毕业生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 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聘用;签订《诚信承诺书》1份。
2、学信网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报名现场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提供人才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市场出具的流动人员存档证明。
3、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省项目办出具认证材料,报名结束时未提供所需认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 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资格审查 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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