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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教师年龄老化和缓解一线教师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省、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高中:依安县实验中学、第一中学;初中: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上12所学校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48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果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包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盖有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档案,如不能提供毕业生档案须与招聘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粘在一张A4纸上);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加分理由,并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报名费、出题及评卷费300元,试讲费另行收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QQ群(群号:467780006)及电话(人社局7025180 教育局703353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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