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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3月27日上午8:30分,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主馆;

2.3月30日上午8:30分,齐齐哈尔大学体育馆。

五、招聘流程

1.报名表投递。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单位概况、培养使用、工资待遇等方面信息,结合自身专业方向,选择心仪岗位,填报并投递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报名表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相关事宜。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综合考察。各用人单位形成考核组,对在校园招聘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考察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已签订岗位,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体检与录用

1.体检公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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