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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通知报考人。
六、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项目共两项,分别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专家组评委由7人组成。
A、教学能力测试(50分)
以试讲形式对应聘者进行教学能力测试。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讲课顺序按学科抽签排序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20分钟。
确定应聘者考试顺序。抽取考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试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教学能力测试。测试(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表》测试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应聘者考试结束后,专家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得出该应聘者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面试组长确认生效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分数,最后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者《教学能力测试汇总表》中签字。
B、专业素质测试(5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基本专业素质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无误生效后当场公布分数,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格线不予录用。
3、核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排名、学历高低(学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综合分数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八、考核
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录用及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县人社局发放《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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