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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

(4)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招聘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试讲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对应的现行教材知识。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龙江县户籍的。

(四)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按《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文件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江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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