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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招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大学生士兵、我区“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业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我区“彩虹工程”人员工作满3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2、夫妻双方共同自愿来呼玛和其中一方已在呼玛工作另一方自愿来呼玛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3、在2019年参加呼玛县公务员考试过程中,进入面试环节的;
4、按黑龙江省较少民族的有关规定,达斡尔族、锡伯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俄罗斯族的;
5、就业创业期间,获得行业、系统荣誉(见义勇为、孝亲敬老、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称号的。
符合优先聘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我县“彩虹工程”人员须提供县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其他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档案记载为准)。
五、公开招聘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成绩中设置政策性加分项:
1、“双一流、211、985”高校毕业生加1分;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学生会、社团干部,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加1分(以档案记载为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加1分;
4、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户籍均为呼玛县常住户籍的加2分。
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可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呼玛县政府网站、呼玛县政府OA网、呼玛县电视台、呼玛县智慧城市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招聘岗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岗位,在报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情况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8:30—2019年11月12日17:00时(11月9日、10日休息),在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蓝底同版免冠照片3张,初审条件合格者填写《2019年呼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2019年11月18日08:30—17:00在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紧缺急需专业技术岗位,在报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情况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综合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4、考试费用: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费用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元;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成绩查询: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成绩单及排名情况,考生亦可通过招聘咨询电话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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