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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单位用人需求实际,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要求查看《肇州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具有肇州行政区划内户籍。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7日8:30-17:00期间,登录肇州县人民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链接为http://112.98.126.30:6470/signup。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且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初审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 (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8:30-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限制招聘对象的岗位,若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可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做出调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调整。取消或调整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张卷。
(1)报考教师岗位,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专业科目按所报岗位区分,考相应科目专业知识。
(2)报考其他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成绩和时间。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加分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1份(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且未发放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原件和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
(4)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7)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8)保管档案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考生须登陆肇州县人民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黑龙江肇州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其余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确认。确认时间:以肇州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加分材料、身份证和加分承诺书(附件3)按照肇州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表(认定表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4)服务期间工作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岗位分配。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按照编制空余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分配,拟招录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关于年龄、学历、户籍、资格证书、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5日(含当日)。
(四)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须每天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七)笔试、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县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肇州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85228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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