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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中小学校教师需求,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省、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初中:第三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二十八中学;小学:二马路小学、师范附小、全福小学、育红小学、民乐小学、回民小学、新江小学、逸夫小学,以上11所学校是建华区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4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秀,热爱并志愿服务于建华区教育事 业;

2、具有各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2 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本科(小学第一学历专科、中学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全日制学校或民办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岗位上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要出示当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现役军人;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 日-- 12月18日

2、报名地点:建华职业高中(原建华区第十二中学)

(地址:建华区东二道街97号)

3、联系人:刘彦丽;联系电话:0452-6162210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建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公告网站下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4张(粘在A4纸上,并在纸上写明自然情况、所报学校及岗位);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在全日制学校或民办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岗位上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要出示当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必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岗位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必须提供退伍证原 件及复印件各1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2)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5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4)对考生资格实行全程审核,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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