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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齐齐哈尔市统一要求,我县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克山县行政区域、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二种情况可以网上申请在克山县所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2016年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学历条件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8日

2.体检时间、地点:4月20日-5月5日;克山县人民医院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报人的体检,按属地化原则,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但不在克山认定)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5月15日

4.审核认定时间:5月15日-6月15日

5.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6月30日--8月30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本公告中第一项的(一)类人员(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二)类人员(未参加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时,选克山县教育局;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彩色、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以及“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

因个人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克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克山县政府二号院1号楼405室),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打印或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同时携带一张2寸与申请表同版的彩色照片: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粘贴附件5,自行填写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

2.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现场在审核人的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复印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

8、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3、6)。体检表上传电子照片后彩色正反面打印(体检前空腹;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用附件6)。

9、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合格。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克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联系电话:0452--4532893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3-6.zip

附件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请下载浏览

附件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请下载浏览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请下载浏览

附件6: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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