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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汤原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21人。为确保本次招聘顺利实施,特发布此公告。
一、学校简介
汤原县高级中学:始建于1980年,2012年新校区投入使用,占地64000平方米,校舍面积35000平方米,教职工人数158人。高级中学为全国部分211高校的生源基地,学校曾先后获得省级德育先进集体,省、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党支部,市、县级先进集体、德育集体等荣誉称号。
汤原县第三中学:始建于2007年,是一所公办普通高中,校园占地面积40290.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521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3人。2014年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2-2015年被评为“全国特色学校创建科研单位”。
汤原县第一幼儿园: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积4218平方米,建筑面积3626平方米,设有标准教室、寝室、多功能教室、食堂、会议室、洗衣间、专项活动室。现有教职工53人。是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
汤原县第二幼儿园:始建于1986年,占地面积3767平方米,建筑面积4372平方米,设有标准教室、寝室、多功能教室、食堂、会议室、洗衣间、专项活动室。现有教职工47人,是省一级幼儿园。
二、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1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1人,幼儿教师10人。
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黑河学院、绥化学院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年龄:大专生26周岁以下(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及资格:
(1)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2)幼儿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3)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3),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4)研究生、公费师范毕业生优先。
6、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疾病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据各院校现场招聘会时间进行。因受疫情影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考生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tyjyjrs@126.com。
公告时间: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6月22日。
咨询电话:0454-7612382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招聘工作开始前工作日期间可以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 、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证书等相关加分材料(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2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及《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网络报名需要将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或制成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2022校招+学校+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后四位)上传至报名邮箱(注意查看是否收到确认回复)。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所需招聘的高校报名点网站及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公布招聘信息。具体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和招聘岗位以高校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环节,出现放弃情况使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报名比例低于1:3时,按规定经报备后可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
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评价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审组及组长在考生《资历评价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采取仿真试讲方式,仿真试讲内容为岗位现行教材。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每位应聘人员备课3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总成绩=资历评价得分+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专业素质测试得分(每项得分均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60%,有一项低于该项总分60%的考生,即使是总成绩第一,也不得进入考核体检环节)。考核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成绩单》,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组长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签订协议时,不同意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本人和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补签。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毕业生所在高校对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汤原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程序办理落编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该聘用岗位),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454--7612382
监督电话:0454--761283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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