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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素质测试

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测试,内容包括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

1.资历评价(20分):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原始证书等材料对其学历、职务、政治面貌、受奖励情况等进行评价。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应聘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对现场抽取的应聘学段必修教材内容进行试讲。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应聘人员对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分。答辩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和专业理论知识。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按招聘计划数和报名同岗位人员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高低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也相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名同岗位总分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3.组织考核。通过函调、政审或现场考核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海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从当月或次月起报到上班,试用期为6个月;对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证等原件并审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从2019年秋学期起报到上班,试用期为12个月(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的拟聘用人选,如2019年8月15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海林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453—8130084

附件:

1.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2.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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